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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送生返國手續

送生返國手續辦理方式及撥款說明

  • 辦理期限:最晚於實習結束後十四日內必須完成(例:機構實習至9月10日結束,則最晚9月24日前必須完成)。
  • 辦理方式:分為[學海畫資訊網填報]及[返校報到]兩部分,兩者皆須於期限內完成。說明如下:

  • 學海計畫資訊網填報
  1. 路徑:「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獲國外專業實習網站」(學海計畫資訊網) > 選擇計畫所屬年度 > 學海計畫申請 > 選送學生登入 > 學生登錄心得與滿意度問卷
  2. 登入:以學號為帳號、出生年月日為密碼。
  3. 先填寫滿意度問卷再上傳心得。
  4. 心得請使用以下格式撰寫,封面「國外實習考評成績或評語」欄位,可請計畫主持人點評。
  5. 若實際出國或返國日期有異動者,須請子計畫主持人於學海計畫資訊網中修改為正確出境及入境日期。路徑:首頁 > 選擇計畫所屬年度 > 學海築夢與新南向 > 新南向/築夢計畫主持人登入 > 功能選單 > 計畫團員資料維護 

  • 返校報到:請備妥以下文件交給國際事務處承辦人,文件繳交時請一次繳齊,恕不分開收件;若計畫資訊網未完成或須變更程序未完成者亦不收件。
  1. 返校報到單:請依序至所屬系所、教務處蓋章後攜至國際處。國際處蓋章後將提供影本給同學。請繳交至教務處。
  2. 入出國證明:來回各航段之登機證存根(座位牌,電子登機請截圖保留畫面),或入出海外研修國家之海關戳章(請自行影印戳章頁面,以及護照有照片個人資料的頁面)。若為電子快速通關未留戳章,且登機證遺失,須影印護照有照片頁面,切結出返國日期(具體切結文字請洽國際處)。
  3. 實習證明:返國前須取得「實習證明」(與實習機構同意函不同),實習證明為實習機構發給之正式文件,除應包含實習機構之商標及聯絡電話、住址外,證明書內容須包含選送生個人姓名」、實習起、訖日期」、實習內容等,下方應由機構主管簽名
  4. 實習心得電子檔:請使用底下心得報告格式撰寫,須包含文字及照片,請以行動碟交給國際處存檔,以利分享給後續申請的同學。
  5. 實習照片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儲存在行動碟交給國際處存檔,以利後續使用。
  6. 班機行程表:若班機有更改,與出國前繳交之不同,須另繳交修改後之電子機票或班機行程表影本。
  7. 機票費付款證明:若於出發前未購買回程機票,或實際支出機票費異動者須檢附。可為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信用卡帳單,或其他可資證明機票費實支金額之文件。

  • 上兩部分皆完成後,國際事務處承辦人會送出機票費請款,因相關作業將會以同計畫同批出發之同學一齊處理,請同學相互提醒併一齊繳交返國文件,以免耽誤機票費核撥時程。

  • 機票費核銷
  1. 國際處承辦人送出機票費核銷請款後,須經單位主管、主計室、出納組、秘書室等單位審核。通過後機票費會直接匯入同學在學生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中登記的個人郵局帳戶。
  2. 若依經費分配表,機票費分別由教育部及本校配合款分別撥給時,匯款將分為二筆進行,且因由不同承辦人辦理,匯款時間差有時會達3日以上。
  3. 自送出請款到撥款入帳約需15個工作天。匯款後不會主動通知。

返校與離校手續說明:已屆畢業的選送生於辦畢上述返校程序後,即可接續辦理離校手續,亦可同時送出返校與離校手續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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