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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機票、住宿與保險

Q: 如何辦理交換生簽證?
A: 交換生因需要在國外居留較長時間,無法持觀光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須另外向交換國家駐臺灣之辦事處申請學生簽證,才能註冊為姐妹校學生。請申請人先查詢申請簽證所需各項文件,預先準備。申請時必須檢附姐妹校發給之入學許可(日本為COE),部分國家會要求繳交住宿證明、存款證明等,或需先預約辦理簽證日期,並於預約日自行前往辦事處申辦簽證。各國簽證核發所需時間不同,今年起因報復性出國等原因,簽證申請人數暴增,核發簽證所需時間比以往更長,請同學務必儘早繳交姐妹校申請文件,才能早日取得入學許可,早日預約辦理簽證。

Q: 捷克學校所提供的入學許可等相關資料未含住宿證明,該如何辦理簽證?
A: 因捷克於2011年變更簽證申請手續,住宿證明將直接送至捷克駐臺辦事處,同學申請簽證時請務必主動告知辦事處人員。

Q: 瑞典學校如何辦理學生簽證?
A: 自2022年11月1日起,台灣居民欲申請瑞典居留許可,須親自至瑞典駐曼谷大使館(泰國)檢查護照,因此前往瑞典交換的同學,須於收到瑞典移民局通知後,親自前往瑞典駐曼谷大使館做護照檢查。瑞典大使館公告請見:https://www.swedenabroad.se/en/about-sweden-non-swedish-citizens/thailand/going-to-sweden/passport-checks/。同學前往泰國須辦泰國簽證。

Q: 財力證明要如何申請? 是否每一位同學都需要準備?
A: 部分國家申請簽證時,會要求申請人出示財力證明。存款證明可以向銀行或郵局申請英文版。
若存款帳戶非本人姓名而是家長,需另外準備親屬證明。另外有些國家會要求在交換期間,該存款帳戶不得提領,也請留意。此外,若簽證核發單位接受學海飛颺獎學金獲獎同學亦可向本處索取獎學金獲獎證明,作為財力證明的佐證。

Q: 國際事務處可否協助辦理訂機票、簽證及保險事宜?
A: 本處無法協助及負責交換學生訂機票、簽證及保險等個人事宜;同學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簽證,則交換生錄取資格視同取消。

Q: 有韓國學校要求繳交的文件要先驗證,應如何辦理? 
A: 文件公證可以委託民間公證人辦理,或至外交部辦理公證的部門申請。因公證費用無統一標準,同學可先確認所需費用與時間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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