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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15-1學期赴海外交換第一輪榜單公告

本處已完成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赴歐美亞交換學生 之系所初審及學校分配作業,通過初審並獲分配交換學校之名單請參閱附件。

若榜單中未顯示您的資訊,表示您所填列之志願學校名額已滿,故未能分配。

 

請務必於 2026 年 1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起至 1 月 8 日(星期四)晚間 23:59 止登入交換生申請系統,完成是否接受分配學校之確認作業,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放棄資格,恕不另行受理

 

為協助您順利完成後續交換學習規劃,請於點選「接受交換學校」前,務必詳閱並審慎評估以下重要事項:

  1. 確認姊妹校課程內容與專業對應性: 請於確認交換學校前,自行查閱該校課程資訊,確認是否提供與您於本校所屬系所及專業背景相符之課程。倘該校僅提供模組化課程,或無適合之專業課程,將可能影響您後續申請本校交換相關獎學金之資格,敬請審慎評估,以維護自身權益。
  2. 「專業課程」之定義與修課規範說明: 本處所稱「專業課程」,係指與您在本校所屬院、系專業領域相符之課程(例如工程學院學生應修讀工程相關課程),且不得與您於本校已修讀之 EMI 課程重複。若您規劃跨領域修讀其他學院課程,請務必事先主動聯繫國際事務處,以利協助確認是否符合交換相關規定。
  3. 確認交換學校後之責任說明: 一旦您於系統中確認接受分配之交換學校,即視同您已充分瞭解該校之課程內容、修課限制及相關規定。若日後因無法修習符合規定之專業課程而影響獎學金資格,相關後果須由學生自行負責,敬請特別留意。
  4. 放棄第一輪分配並申請第二輪者之注意事項:若您不接受第一輪分配結果,並欲參與第二輪分配,請務必於上述系統確認期限內,勾選「不接受第一輪學校,願意進入第二輪分配」。並請於第二輪申請開放期間,依規定完成申請及確認作業。
  5. 獎學金資格與結果通知說明: 具備英語能力檢定(如 TOEIC 750 分以上,或其他語文檢定達 CEFR B2 以上)且符合本校相關規定者,始具備申請「選優獎學金」資格,獎學金審查結果預計於 2 月中旬 公告,敬請耐心等候。另請特別留意,本校產碩專班學生不具備選優獎學金申請資格。
  6. 出國行前說明會: 本處預定於 114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中午 12:20 舉辦赴外交換學生行前說明會(線上會議)。凡確認赴外交換之同學,請務必全程參加。會議連結在此請點我

感謝您的配合與理解,敬祝申請順利、交換學習成果豐碩!

國際事務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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