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習類型:
一、修讀學分:前往與本校簽訂交換學生計畫之姐妹學校就讀一學期或以上。
二、實驗室研究:赴海外大學實驗室或研究機構研究(不限本校姐妹學校或合作機構),達3個月以上。
三、就讀雙聯學位:前往與本校簽訂雙聯學制合約之學校或系所就讀雙聯學位。
以上研習學校或機構應為教育部所認可之外國大學校院或知名研究機構。
貳、獎助申請資格:
一、本校本國國籍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自出國研習至返台為止,應保有本校學籍。
二、效期內之英文測驗成績:多益TOEIC 750分以上、雅思IELTS 6、托福TOEFL iBT 79、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複試,日文能力檢定N2級以上或
德、法、西語檢定達B1級以上,且通過校內甄選者。
三、已接到對方學校邀請函或入學通知者,若申請獎學金時未達上述外語標準,但辦理返校報到時能提出符合規定之外語測驗成績者,仍可予以補助。
四、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單位提供之其他出國研習獎助學金,違者國際處得撤消獎助資格,若有溢領情事,經查證屬實,應依規定繳回。
五、大學部學生每人至多可申請本獎學金2次(但須為不同研修類別),碩士班學生及博士班學生於學制內每人僅可申請本獎學金1次。(2023年2月22日選優會議通過)。
六、交換生須完成海外研修學校之學期課程,取得正式成績單,其中至少三門專業課程通過,始可領取本獎學金。
七、雙聯學位學生須取得姐妹校發給之正式畢業證書後,始得請領得本獎學金。若於返國時尚未收到畢業證書,可先辦理返校報到,畢業證書可後補。
參、獎助名額及額度:
獎學金金額依前往國家而定。說明如下:
一、國際地區:亞洲6萬元、非亞洲9萬元。
二、為鼓勵同學前往新南向國家研修,凡赴新南向國家如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等國(紐西蘭、澳大利亞除外),獎學金額度為台幣9萬元。
三、大陸地區:以獎助出國交換為主,提供來回機票一趟之補助。
四、經濟弱勢學生:應檢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關所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前往亞洲國家發給台幣9萬元、非亞洲國家發給台幣13萬5仟元、新南向國家發給13萬5仟元。
五、獎助名額依年度預算而定。
肆、獎助期限:
一、交換生不論研修期程,僅獎助一學期。
二、雙聯學生至多獎助連續之兩學期或兩學季(例如:前往德國就讀雙聯學位一學期並取得學位,可獲獎學金台幣9萬元、就讀2學期取得學位者,可獲獎學金台幣18萬元)。
三、實驗室研習僅獎助一次。
伍、獎學金核發時程:
於學生返臺辦畢返校手續且確實符合上述規範,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送優秀學生境外研習獎學金契約書」所列內容後,一次核撥。
陸、注意事項:
本獎助學金與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獎學金僅能擇一提出申請。
柒、重要參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