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與申請方式
Q: 臺科有哪些赴境外研習獎學金可申請?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A: 請參考國際處網站--赴外研習--本校獎學金。目前本校提供之赴外研習獎學金分為長期(3個月以上)及短期(3個月以下)兩種。同學可依據研習內容選擇適合的獎學金申請。如果您已申請出國交換,不需要另外申請交換生獎學金,除非您選擇不申請獎學金,只要您的語言成績達B2程度或以上,國際處會依據當年度的獎學金經費,分配交換生獎學金給您。但赴實驗室研究或就讀雙聯學位,就需要額外提出選優獎學金申請文件。除了校內獎學金之外,教育部及各國或姐妹校也有提供不同類型的獎學金,同學也可以參考"校外獎學金"單元。
Q: 如果獲錄取為交換生,可以自行決定要申請學海飛颺或選優獎學金嗎?
A: 交換生獎學金類別,會由國際處依據交換生申請總積分直接分配,總積分較高者,列為學海飛颺獎學金受獎生(可於出國時先領部分獎學金,回國後領取餘款),其次者為選優獎學金受獎生(回國後依通過課程數一次領取)。同學在交換生申請系統所填寫之獎學金排序,不影響實際分配之獎學金種類。因為獎學金來源為教育部,外籍生及僑生赴外研習或交換不可申請本校獎學金。
Q: 我如果被分到選優獎學金,但因為申請海外研修貸款,需要領取學海飛颺獎學金的證明,可以要求更換獎學金類別嗎?
A: 因為每年獎學金數額有限,若有學海飛颺獎學金獲獎生放棄而有缺額,且您的積分與獲獎學相差不大,可以跟國際處要求調整類別。但若積分相差太多則無法遞補。
Q: 獎學金的金額及要求為何?
A: 不論學海飛颺或選優獎學金,都是依前往國家發給;赴歐洲、美洲、大洋洲國家交換,獎學金金額為台幣9萬元。赴亞洲國家交換,獎學金為台幣6萬元。但如果前往新南向國家(台灣以南的國家)交換,獎學金是1.5倍,即台幣9萬元。申請人須在姐妹校至少通過(獲得及格以上分數)三門專業課程,才具備領取獎學金資格。若僅通過一門或兩門,則按比例領取獎學金,若有溢領,則須以現金繳回出納組。專業課程係指與自身學制相同或以上程度(如大學部學生選修大學或研究所課程、碩士生選修研究生課程),不包含外語、文化、通識、體育類課程,且與個人主修相關、在臺科未曾修過相同課程,或姐妹校允許跨領域選修之他系專業課程。但應外系選讀不低於本身程度的外語課程或人文社會類課程、管理或教育類課程,可以作為領取獎學金的專業課程。主修系所開設之課程不等於專業課程。受獎生若對課程是否可作為領取獎學金之專業課程有疑義,以國際處負責交換業務的同仁判定為準。請領獎學金時,以姐妹校簽發之正式成績單為依據。
Q: 可否同時領取本校及校外獎學金?
A: 本校赴外研習獎學金係來自政府補助,故獲得本校交換生獎學金補助者,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資助或提供之補助或計畫費用。但若同學申請到私人或國外獎學金,且該獎學金未規定不得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則可以同時領取。
Q: 獎學金申請繳件時間為何?
A: 學生出國前至少一個月,至國際處繳交出國手續單及相關附件,經國際處確認無遺漏或缺件後,始完成出國研修獎學金申請手續。回國後須完成返校報到手續,繳交通過三門專業課程之成績單,始可請領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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