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雙聯後返國作業須知

 

壹、應繳文件 

雙聯學生須於獎學金契約書或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中所載之出國研習截止日後一個月內,將下列文件一併繳送至國際事務處,才算完成返國報到手續。

  1. 返校報到單」(請依序至系上、教務處、國際事務處核章)
  2. 2,000字以上中文心得報告電子檔word格式),標準格式請按此,電子檔請以隨身碟存至本處電腦。心得內容須有參考價值,若經本處審查不合於標準者,須依本處要求重新撰寫。
  3. 研修相關照片原始電子檔12張,請以隨身碟存至本處電腦。
  4. 雙聯學位證書影本或正本 
  5. 護照上出入境戳章影本,或來回各段登機證(存根)正本。

 

貳、其他須知

  1. 雙聯學生須於出國研習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上述返校手續。(範例: 出國研習期間自2/1至6/30止,須於7/30前完成繳件)
  2. 領取獎學金者若逾期返國、不返國接續完成學業,本處將取消其受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須全數繳回。
  3. 心得報告及相片自繳交至本處起,即表示學生同意無償授予本處得處理或利用其內容於本校網站或對外媒體之權利。
  4. 領取獎學金之雙聯學生,須協助輔導後續欲申請就讀雙聯學位之同學,並同意本處提供個人聯絡方式予後續欲申請之同學,另須配合校內相關說明會或活動需求,出席發表交流感想。